据悉,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消了户籍、社保等限制条件,灵活就业人员无论户籍何地,均可自愿在兰州公积金中心开户缴存公积金。这一举措打破了传统缴存机制,实现了零门槛、零资料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灵活就业人员。同时,该中心还支持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开户,缴存人可以通过“兰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 开户,或持身份证明到就近的业务大厅办理。
此次方案明确了以缴存人家庭(个人)累计公积金贷款次数与兰州市域内拟购房区县住房登记情况综合判定首套、二套房资格的新规则。其中,宅基地不再纳入住房套数统计。对于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拟购房区县无住房的家庭(个人),或仅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拟购房区县无住房的家庭,将被认定为首套房资格 。这一调整将有效促进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此外,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出台了一系列阶段性支持政策,包括增加提取情形、优化提取政策、调整贷款房屋套数认定规则、延长缴存人可申请贷款年龄、新增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支持政策 等。其中,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刚需住房的,贷款额度可在现行贷款最高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对于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劳模工匠、烈士遗属等特定群体,也给予了相应的贷款额度上浮支持。
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提升了服务效能,也为灵活就业人员实现“住有宜居”提供了坚实保障。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将继续深入践行“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的工作理念 ,聚焦群众期盼和需求,持续优化公积金政策,激发住房消费市场潜力,提振缴存人消费信心,助力广大缴存人实现“安居梦”。此次兰州市推出的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及阶段性支持政策,是落实国家稳就业、保民生政策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创新的积极探索。未来,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相信将有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受益于这一制度,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