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在全省选取26个耕地保护任务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率高、2024年上半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净流出量较大、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问题较多的乡镇作为第一批耕地保护工作联系点,由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干部、厅属单位分管领导、省辖市局分管局长分别联系一个乡镇,点对点督促指导乡镇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责任乡镇不出现“非农化”“非粮化”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耕地保有量不突破,永久基本农田内耕地面积不减少。
《通知》要求,各责任人对责任乡镇范围内的耕地保护、利用和监管负总责,督促责任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耕地保护部署要求,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联系协调执法部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开展巡查、检查,协调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整改、耕地占补平衡、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党政干部耕地保护专题培训,深入宣讲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及法律法规,形成全社会重视耕地保护、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通知》强调,要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执行定期报告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责任人每月至少一次深入责任乡镇现场指导,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督促指导地方限期整改问题,持续推动耕地保护工作落实落地,并形成工作月报,对难以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请当地党委、政府研究。因工作不力导致所负责乡镇发生耕地保护重大问题的,将依纪依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等有关处理。
下一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将在全省建立耕地保护层级负责机制,指导各省辖市建立市县耕地保护工作联系点制度,进一步探索创新耕地保护“人防”工作机制,省市县三级合力实现耕地保护监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通讯员王星、张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