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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在44个领域推行“专项信用报告”

2024-08-12 07:42:04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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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网河南讯】企业是否受过行政处罚?是否上过失信名单?以前企业要开具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需要跑多个部门逐一办理。如今,“一纸信用报告”替代“一摞无违法违规证明”,这一便民利企新举措正在全省推广。

  8月8日,记者从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24年8月底前,在全省推行专项信用报告代替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等省内44个领域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着力解决市场主体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多次办理、重复开具等繁、难、慢问题。

  无违法违规证明是企业申请上市、开展再融资、参与招投标、申请政策优惠等市场经营活动中的必备材料之一。按照有关部署,省发展改革委依托省信用信息平台,开发了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告服务系统,今年6月在企业上市领域试点上线,截至7月底,已出具专项信用报告142个、代替6248份无违法违规证明,为企业节约了大量人力、时间成本。

  为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广这项“便民利企微改革”,河南省出台《方案》,推动“一纸信用报告”代替多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

  从事哪些活动可使用专项信用报告?按照《方案》,专项信用报告可适用于企业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银行贷款、场外交易等融资领域;行政审批、资质认可、市场准入、项目申报等行政管理领域,资金支持、政策优惠等政策支持领域,以及商务、评先评优等其他领域。

  专项信用报告如何办理?据了解,按照“公益、高效、安全”原则,市场主体可登录“信用中国(河南)”网站、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App,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后,查询、下载专项信用报告电子版;或者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自助查询终端、政务服务窗口等多种途径下载打印专项信用报告纸质版。专项信用报告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

  专项信用报告,能否跨省使用?《方案》提出,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业务办理系统与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河南省将积极拓展专项信用报告的应用场景,探索开展省际合作,推动专项信用报告省际互认、多地共用。

  市场主体认为专项信用报告内容有误的,可向省信用信息平台、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提出异议申请,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要按时完成核查和处理,及时将结果告知异议申请人,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业内专家认为,《方案》的出台,有利于河南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在营商“软环境”上实现新突破。河南省将进一步拓宽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适用范围、适用场景、适用领域,实现专项信用报告“网上办、随时办、实时办、免费办”,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获得感。(记者 宋敏)

责任编辑:he_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