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老太太,因为家门口垃圾桶摆放问题起了冲突,争执中一人受伤被鉴定为轻伤二级。这事儿闹到了派出所,几次三番调解未果,卷宗又被标注上“红码”送到了新郑市检察院。
看到了红色标记,检察院知道这是起棘手纠纷,成立了专门办案组。“多少年的老邻居,因为这点事儿上法院值当不?”“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远亲不如近邻啊!”……检察官们一一跟老人和子女们聊,最终,原本剑拔弩张的两家人握手言和,受伤老太太不告了,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12月27日,新郑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丽君告诉记者,这起案件的顺利办结,得益于红色标记的“预警”,而这也是新郑市检察院普通刑事案件“125”工作法中的一环。
什么是“125”工作法?“1是一个平台,就是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张丽君介绍,我们联合公安机关对2012年以来出现信访的普通刑事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对因交通肇事、邻里纠纷、偶发矛盾引起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案件,以及因赔偿问题未达成和解、存在信访隐患的案件加大调解力度,争取促成“冷静期”刑事和解;调节未果的,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时,在卷宗首页予以红色标注;通过联席座谈,及时了解棘手案件当事人心态。今年以来,42起案件在“冷静期”内达成和解。
“125”工作法的“2”是“两个区分”——区分案件、区分类别。案管部门受理案件时,除了由专门办案组办理的“红码”案件外,刑检部门同步对其他案件进行评估,结合案情、证据、当事人实际情况在卷首分别标注绿码、黄码,“绿码”案件以速裁程序为原则快速办理,“黄码”案件以普通程序为原则精细化办理。
在案件办理中,新郑市检察院将“五项”制度贯穿办案全程。证据开示制度,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简化集中展示,增强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主动性和民事赔偿的积极性;被害人权益保障代理人制度,建立覆盖新郑全域的被害人权益保障代理人库,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第三方调解机制,将公开听证嵌入调解环节,以公开赢公信;此外,还有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以及多元化救助制度。
“‘125’工作法是化解矛盾纠纷、守护社会稳定和谐的‘组合拳’。办案不是一办了之,通过这套组合拳,时时发现问题,层层化解纠纷,促进办案质量提升,消除安全隐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新郑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文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