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以人民为中心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原则。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我国社会治理的人民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本质属性。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一定要从中国文化传统、经济发展水平、生产生活基本情况出发,在社会领域,要增进人民福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机会均等,确保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经济领域,要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重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政治领域,要发展协商民主,保障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社会治理。社会治理如果离开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必然会误入歧途、迷失方向。
持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放在最高位置,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真抓实干解民忧、纾民怨、暖人心,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重要社会政治实践活动,既要合规律性又要合目的性。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水平如何,最终由人民来评判。从近3年河南社会治理发展统计数据看,河南居民的获得感平均得分在67.5~70.3之间;幸福感指数平均得分在75.98~78.41之间;社会安全感平均得分在67.69~71.2之间。调查发现,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主要因素,大多集中于就业、收入、住房、生态、教育、安全等民生领域。
鉴于此,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点在民生领域。必须把教育放在优先位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必须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勤劳致富的机会;必须建立多渠道住房供给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让人民住有所居;必须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改善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环境需要。
尊重首创精神,拓宽参与渠道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让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不竭源泉。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共建力量来自人民、共治智慧出自人民、共享成果为了人民。从逻辑上讲,“共建”是从主体维度,回答了“社会治理依靠谁”的问题;“共治”是从路径维度,回答了“社会治理怎么做”的问题;“共享”是从价值维度,回答了“社会治理为了谁”的问题。共建是基本要求,共治是主要方式,共享是目标指向。三者都统一于“共”。这充分说明,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亿万人民参与的生动实践,要坚决摒弃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做法,真正让人民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应建立“党政嵌入机制”,搭建以基层党委为领导核心,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居民、辖区公司等积极参与和有序运转的治理架构,通过党组织建设提升社会的动员能力和合作能力;要完善民众的参与机制,拓宽民众参与和监督社会治理的渠道,构建民众需求表达和反馈机制,以制度化的方式回应民众的公共需求,提升民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水平,推动民众由选举参与走向治理参与;要提升民众的协商能力、合作能力、自组织能力以及行动能力,培育协商文化,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化解分歧、凝聚共识;要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顽疾,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管理服务平台,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作者单位:河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