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于1月1日正式生效,作为一个全面、现代、高质量自贸协定,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是其亮点之一。“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是指能够熟练运用原产地规则的企业,经过海关核准可以自行出具原产地声明,并且享受关税减让的一种制度。
“经核准出口商”制度将免去企业往返签证机构及办理原产地证所需的时间和费用,同时,还将大大节省政府的行政管理成本和企业的经营成本,进一步提高货物的通关时效。近年来,原产地声明日渐成为全球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明的主流模式。目前,中国—瑞士、中国—冰岛、中国—毛里求斯和RCEP等4个自贸协定实行了经核准出口商制度。
“成为经核准出口商后,我们可以凭借自行出具的原产地声明在RCEP成员国享受进口关税减免,为公司节省了大量的时间、人力成本,真是太棒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处负责人李榕说。
据郑州海关介绍,目前,河南省共有67家企业具备申请成为经核准出口商资格。下一步,郑州海关将以服务RCEP高质量实施为契机,加大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推广力度,不断扩大企业受惠面,服务更多河南货物“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