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乔晓阳:开展治乱反思 校准宪制认知

2021-06-30 16:43:02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乔晓阳近日在北京接受香港文汇报记者专访。 香港文汇报记者杨帆 摄

  吁港以“法的精神”凝聚新共识 化解部分港人对中共心结

  今年适逢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共产党肩负的历史使命。落实“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重要参与者、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原主任乔晓阳近日接受香港文汇报独家访问时表示,正值香港步入由乱到治的新阶段,香港社会应总结得失开展治乱反思,在宪制要义上重新校准认知坐标,从“法的精神”层面返本归真凝聚新共识,化解部分港人对中国共产党的负面心结,确保“一国两制”事业在香港特区行稳致远。

  中国共产党开创的“一国两制‘是史无前例的伟大事业。起草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香港基本法,被邓小平誉为“一个具有创造性的杰作”。乔晓阳说,香港回归祖国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陆续通过决定、释法、修订附件等方式,回应和解决“一国两制”实践中不断出现的变化和问题,对基本法的认知也由此呈现出不断丰富和深化的过程。

  全国人大推出香港国安立法、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等组合重拳,从法律制度层面弥补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漏洞,确保了“爱国者治港”和行政主导的重要原则,香港从此步入由乱到治的新阶段。乔晓阳指出,中央出手拨乱反正,为香港全面准确落实基本法开启了“潮平两岸阔”的新航道,而“一国两制”在香港能否行稳致远,取决于香港社会各界如何重新起航。

  乔晓阳认为,香港为长期乱局付出昂贵学费后,应好好珍惜这堂治乱大课提供的反思机会,接受一次返本归真的观念洗礼,特别是就“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法理要义重新校准认知坐标。

  比如,在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中,他重申,宪法和基本法一起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法律基础。宪法是“母法”,基本法是“子法”。基本法界限在哪里,要放在宪法规定的框架中来理解和执行;就“一国”和“两制”关系而言,他提醒,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与香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主次关系不能颠倒。中央不会改变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同时也不能允许有人利用香港谋求改变国家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

  中央对港具全面管治权

  作为提出中央全面管治权概念的第一人,乔晓阳再次强调,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对香港特区在内的全国所有地方都具有全面管治权。中央对香港具有的最大权力,正在于制定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和基本法,规定在香港实行的制度和政策。这种权力是先于基本法存在的。从法律上讲,它来源于宪法,来源于国家主权,如果用一个概念来概括,就是中央对香港具有全面管治权。中央透过基本法授权香港特区,并非分权关系,特区权力不能对抗中央权力。中央两度出手大破大立,正是全面管治权的应有之义。

  基于种种原因,一些香港人不喜欢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香港时常引起争议。乔晓阳指出,就法理而言,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一项宪法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从百年史实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缔造了新中国,推行改革开放,令经济腾飞、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改善,国际地位大幅提升,实现了中国人由“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巨变。

  没中共就没有“一国两制”

  中国共产党是“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创建者,回归后香港繁荣稳定的维护者。每当香港政治、经济、社会、民生遭遇困境时,中国共产党都是剑及履及,全力支持香港特区的独特性以及香港同胞的福祉。乔晓阳认为,“一国两制”是中国共产党的“版权所有”“独家经营”,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一国两制”,中国共产党没有辜负香港,应该得到香港市民们法理上的尊重、理智上的理解、情感上的信任和行动上的拥护。

  这位法律权威表示,宪法和基本法是充满活力的顶层设计,“一国两制”是高度交互式的制度安排。中央与香港的政治互信至关重要,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特区越有保障,香港高度自治的空间就越大。“这就好比‘撑杆跳’,只有‘一国’的支撑点坚实无虞,‘两制’之杆的弹性才有充分发挥空间,香港的繁荣稳定才有可能飞跃理想的高度。”

责任编辑:陈运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