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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首次弹性出让工业用地

2020-08-31 13: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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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在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禹州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1065万元的价格,成功竞得禹州市产业集聚区一块面积为39922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工业用地供应采取了弹性出让的方式,出让年期为20年。

“过去,在实施工业用地出让时,用地企业必须一次性缴纳50年土地出让金。过长的出让年期,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也不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李巍介绍,现在,采用弹性出让的方式,符合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也有助于降低企业用地门槛,节约用地成本。

“弹性出让可以使我们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自己需要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20年的期限,既大大降低了用地成本,也倒逼我们提高土地利用率,把更多的资金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禹州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刚说。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刘林波表示,此次弹性出让工业用地,是许昌市继实施集体经营土地入市、“标准地”出让后,推进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工程”的又一有力举措,意味着许昌市在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改革方面迈出坚实一步。

小贴士:什么是工业用地弹性出让?

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是指将工业用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产业生命周期,在法定最高出让年限50年内,合理确定出让期限,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期限的土地出让合同并支付出让金的行为。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可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4种方式供应。

 

责任编辑:郭晓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