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强基固本 保障权益

2018-09-27 10:06:06 来源:权益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中国残联通过开展智能化残疾人证试点工作,探索“互联网 + 助残服务”,进一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中国残联作为人民团体,维护残疾人的权益是最基本的职责。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权益保障,五年来,残疾人组织建设不断发展,各专门协会通过完善法人治理模式,有效激发协会组织活力;维权工作成效显著,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基本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持续推进,为残疾人实现各项权利、融入社会提供了前提和保障。

组织建设 提升服务能力

残疾人组织建设是残疾人事业的重要基础,是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组织保障。五年来,各级残联以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为抓手,程序更加规范严格、主席团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加强。截至

2017 年,全国省市县乡(除兵团、垦区外)共成立残联 4.3 万个,各省(区、市)、市(地、州)全部建立残联;93.5% 的县(市、区)、98.7% 的乡镇(街道)已建立残联。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在地方残疾人联合会换届中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为加强各级

中国残联通过开展智能化残疾人证试点工作,探索“互联网 + 助残服务”,进一步提升了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持。省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省市县级残联残疾人干部人数大幅增加,综合素质、个人能力都有较大提高。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系统,推广智能化服务载体,是推进残疾人事业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残疾人分享信息时代红利的重要手段。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务院残工委统一领导下,中国残联于 2015 年全面展开了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实名制专项调查,2016 年、2017年顺利完成了相关信息数据的动态更新工作,获取了 3000 余万名持证残疾人每人 41 项的服务与需求信息、68.9 万个村(社区)每地 10 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基本情况。对每一名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保障等需求进行精确识别,准确核定残疾人贫困、未入学、危房等状况,为努力实现残疾人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为残疾人提供更精准的服务提供依据。为解决残疾人证发证中出现

的各种问题,确保依法依规办证,2017 年,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此外,中国残联还开展智能化残疾人证试点工作,发放了全国首批集身份识别、业务管理、公共服务和金融服务四大功能于一体的第三代残疾人证, 目前在全国已有 21 个省申请智能化残疾人证试点 , 同时中国残联还开展了残疾证电子证照建设,为“互联网 +残疾人服务”应用奠定技术基础。在基层组织建设上,中国残联积极将基层组织建设和专职委员工作纳入社会工作大局,越来越多的地区将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截至2017 年,我国各省市县乡残联工作人员达11.3万人,乡镇(街道)、村(社区)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总计 59 万人。与此同时,各级残联积极规范志愿助残工作,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活动,不断壮大志愿助残力量。中国残联与民政部共同出台《关于支持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多方面多渠道汇聚社会资源,壮大志愿助残工作力量。部分省市残联也通过开展残疾人社会组织工作示范试点,购买助残社会组织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 2017 年,全国助残社会组织已达 2520 个 , 覆盖了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服务涉及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等 10 多个业务领域。

专门协会 推进法人治理

各级专门协会作为残联的主体协会,五年来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模式,积极探索工作转型升级,有效激发了协会组织活力。目前全国共建立省级及以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 1.5 万余个,其中省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 100%。中国残联 5 个专门协会已经全部完成法人登记,并且中国盲协、中国智协被民政部评为 4A 级社团组织,中国聋协、中国肢协、中国精协被评为3A级社团组织。中国残联 5 个专门协会落实了专门的工作场地、专职的工作人员,制定完善了工作制度。联合成立了项目评估和监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残联专门协会项目评估和财务监审委员会工作规则》,加强了第三方评估监审力度。地

方残联积极为专门协会改善办公条件、提供活动场地、选配工作人员;结合当地工作实际,有步骤地推进法人治理;加强协会组织建设,提升协会治理能力。此外,各专门协会通过建立与各业务部门的工作对接机制、参加座谈会、提交调研意见建议等形式,积极参与残疾人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如,中国盲协组织完成“中国视力残疾人就业状况及对策研究”,深度了解当前盲人群体的基本就业状况并提出多项政策建议;中国聋协着力推动惠聋政策的落地,针对部分地方在落实国务院“两补”制度过程中没有包括重度听力残疾人的问题,积极指导地方聋协向所在地残联合理

反映诉求;中国肢协继续推广“希望之家”建设,目前全国“希望之家”已有 80 余家,服务伤友万人以上;智协继续实施“安心工程”,在全国 21 个省、市铺开,并建立 33 个投保网点;精协继续实施 UFE(精康者及其家属专家)培训与实践项目——这些都已成为专门协会工作中靓丽的品牌。

权益保障 促进平等公正

五年来,我国推进出台了一系列残疾人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的政策,建立了残疾人权益保障应急处理机制,各级残联处理了许多残疾人需要救助和权益被侵害的问题,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残疾人身边。中国残联非常重视残疾人维权协商工作机制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落实主责部门,重点做好相关协商工作。配合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完成了《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立法后评估;协商全国政协有关部门,在全国政协工作中纳入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连续三年召开以残疾人权益保障为主题的双周协商座谈会,开展了残疾人权益保障、特殊教育等委员视察和专题调研;利用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机制,协商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进一批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出台。残疾人法律救助是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的重要途径,中国残联协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单位和部门,积极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

调机制和工作站建设。而在近年的全国“两高”报告中都有关于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的内容。为促进《残疾人保障法》的有效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在 6 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中专门规定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内容,中国残联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印发《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社会普遍反映这是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重要举措。在促进立法工作方面,中国残联在 70 多部立法中提出了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建议。特别是促成《民法总则》 《精神卫生法》 《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各级残联的法律地位,为各级残联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立法保障。《残疾人保障法》修订通过后,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残疾人保障法》地方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其中 13 个地方以条例形式出台,使《残疾人保障法》配套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在健全残疾人参政议政服务工作机制方面,越来越多的优秀的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各级人大、政协,更加便利、无障碍地行使政治权利。目前全国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共有5000余名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除此之外,中国残联在畅通残疾人反映问题和解决诉求的渠道上也进行了一系列创新。在处理来信、来访、维权热线的基础上,于 2015 年开通运行了 12385 全国残疾人服务热线;2016 年开通运行全国残疾人信访信息系统,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诉求解决渠道。此外,中国残联每年还会筛选出涉及残疾人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重点信访积案,进行集中攻坚化解,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侵害残疾人权益的恶性典型案件。中国残联还成立网络信息监督应急小组,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协调、处理媒体网络报道的高考残疾考生权益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维护、残疾人生活救助、残疾人权益受侵害等百余起事(案)件。这些事(案)件的妥善处理为残疾人争取了利益,也体现了残疾人维权工作者的责任和担当。

无障碍环境 消除融合障碍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融入社会、实现各项权利的前提和保障。党和国家高度关注无障碍环境建设,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6 年 3 月,《 国 民 经 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纲要》中提出“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而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指导意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等一系列政策规划中,也都对全面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做出了进一步的部署。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推进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具体来看,五年以来,我国的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得到完善。国家制定、修订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河北、山西、陕西、吉林、广东等十个省区市也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地方实施办法。这些法律法规中有关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条款 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标志着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由鼓励、引导、推动,进入了依法开展、依法监管的良性发展阶段。为规范城市的无障碍环境,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并适时修订了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等国家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实施《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设计指南》等国家标准,这对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国家民航、铁路、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等主管部门相继制定实施了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铁路旅客车站、网站、特殊教育学校等行业无障碍建设标准规范。与此同时,中国残联和各地残联积极代表残疾人的权益,反映残疾人需求与呼声,大力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制定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划、政策、标准。在推动行业提升无障碍公共服务水平方面,中国残联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工信部、公安部、银监会等部门出台实施了推进列车无障碍改造,允许导盲犬乘坐飞机、火车,方便聋人短信报警,加强金融、网站无障碍服务,重大新闻节目加配手语播报等 20 余项无障碍政策标准,对城市道路、公共建筑、交通、残疾人集中使用的特殊机构等方面进行无障碍改造和建设。中国残联与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村镇无

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全国开展创建无障碍市县工作的基础上,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由城市逐步向农村发展。为了满足方便残疾人居家生活,五年来,中国残联为 211 万户残疾人进行了家庭无障碍改造,并配备相应无障碍用品。2017年,中国残联制定印发《关于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通知》,指导各地推动将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纳入政府办实事工程,通过加大资金投入等措施,切实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为残疾人脱贫攻坚、实现小康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