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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拟遴选10所高校试点本科生学业导师制

2021-01-06 14: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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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等学校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建设方案(试行)》近日出炉,河南省将利用1至3年时间遴选10所高校,探索在“双一流”、特色骨干、应用型本科高校分类建设不同类型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模式,以学生为主体,建立新型师生关系。

符合条件高校可自主申报改革试点

申报河南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高校应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这些基础条件:已实施学业导师制;教师资源充足,师资结构合理,高层次教师占比较高;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科研资源,实行选课制度,学科竞赛组织得力,创新创业教育成效明显;学校能够提供工作开展所需的场地、设备,每年都有稳定的经费支持;学校给予试点建设所需政策扶持。

具备试点建设条件的高校可自愿向河南省教育厅提出申请。河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重点考察建设基础、人才培养模式、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等,按照分类指导、统筹兼顾的原则遴选试点建设高校。

学业导师须给予学生学业发展引导

在人才培养中,学业导师、班主任、辅导员有着不同的职责定位。《建设方案(试行)》明确,学业导师要在专业、课程选择、学业生涯规划,以及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等方面,给予学生学业发展上的引导。可根据学生所处学业阶段和个性化发展需求的不同,采取全程、专项、交流等多种指导方式建立教授担任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

学业导师的具体职责包括:帮助学生进行学业规划,在选课、专业学习、专业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全方位的指导,激发学生专业归属感和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参与科研或教改课题研究,参加专家讲座等学术活动等,培养学生学术素养和科研能力;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和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端正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实现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善于利用智慧教室、新媒体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工作,加强师生沟通交流。

导师制纳入 高教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试点高校要科学制定本科生学业导师激励考评机制,鼓励优秀教师担任学业导师,探索建立适合学校自身学科专业特色的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激励机制,在教改课题立项、教师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建立本科生学业导师评价机制,科学评价学业导师的指导工作业绩和成效,重视学生评价。完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学业指导工作评价结果纳入教学评价或年终考核,本科生导师制纳入高教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竞昳)

责任编辑:姜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