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新乡医学院纪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的工作意见》、河南省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督工作的意见》(豫纪发〔2020〕4号)的要求,制定了《2020年政治监督重点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在纪委政治监督的方式和内容进行了探索,在强化政治监督方面实现了创新监督、精准监督、跟进监督。
《方案》实现了创新监督。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方案》把纪委政治监督方式明确为 “职能监督的再监督”,政治监督的主要对象和范围为学校职能部门。学校纪委通过“职能监督的再监督”,压实了学校党政部门在政治监督方面的责任,充分发挥其在政治监督方面的重要作用,达到“四两拨千斤”、强化政治监督的效果。由于部门职能监督是党委实现全面监督的主要方式和途径,因此,纪委“职能监督的再监督”,实际上实现了党委领导下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和部门职能监督等“三个监督”有机统一。
《方案》实现了精准监督。纪委是政治机关,纪委的监督具有很强的政治属性。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中纪委在政治监督方面的要求,纪委政治监督必须突出重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讲话精神、赵乐际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和推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政治纪律的规定,《方案》对政治监督进行了聚焦,把监督重点确定为10方面16个重点监督事项。
《方案》实现了跟进监督。《方案》要求党政部门守土尽责,切实落实职责范围内政治监督的责任;关于学校纪委重点监督事项的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要及时报学校纪委,学校纪委跟进监督;发现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学校纪委对监督、调查、问责情况进行跟踪督导。采取改组方式问责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执行。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由学校纪委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执行。
《方案》要求党政部门,2020年底向学校纪委报送全年履行政治监督责任的情况;学校纪委进行再监督、再检查。今后,新乡医学院纪委将按照这个思路,制定每年的政治监督重点工作方案,要求党政部门半年报送一次履行政治监督职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