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当天下午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新政策最大变化是将原条例中的「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已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河南新修改的计生条例一出炉就在互联网上引发了热议。有人称还是「多子多福」好,也有人担忧孩子多了后将面临的诸多困惑。从「只生一个好」到「单独二孩」再到「提倡生二孩」......自2002年以来,河南先后四次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此番是该省第五次修改计生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