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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一周年:协同更有力、渠道更多元、到账更及时

2019-12-30 17: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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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广东省在维持税务部门承担现有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不变的基础上,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一年以来,广东税务部门立足缴费人需求,在加强协同共治、优化缴费渠道、保障组织收入和基金安全上频出实招,探索出了一套符合广东省实际的征管模式。

凝聚部门合力 确定社保费征管新模式

图为广东税务部门在办税服务厅开设社保费咨询专窗

作为全省机构改革“大棋局”的重要一招,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涉及各级政府、多个部门和众多缴费人,在征管情况复杂、任务艰巨的背景下,部门协同发力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最大程度便利城乡居民,在省政府的指导下,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联合确定了“社保核定、传送应征、税务征收”的新模式,完全保留原有的缴费渠道和服务。在这种模式下,城乡居民可以继续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档次(金额)、扣款账户信息等业务,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线上线下渠道缴纳社保费。

“广东省社保经办机构,遍布各级行政区域和乡村镇,再加上分布广泛的银行、社区、村(居)委、学校等代收单位,可以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服务。在新模式的串联之下,通过多部门联动和技术创新,将划转工作消化在政府部门内部,使缴费人既享有原有的缴费服务,又新增了新的服务,实现征管职责的无感划转。”广东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黄荣向记者举了个例子,广州市的居民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果属于有集体经济组织的,仍然由集体经济组织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缴费人征管模式变化的“无感”,建立在更“有感”的部门共享平台、信息融通、协调联动之上。征管职责划转期间,四部门联合成立划转工作专班,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联合发布城乡居民社保费征收暂行办法,确定征管新模式,协调推进数据迁移、共享平台建设、缴费渠道优化、三方对账、业务培训等各项工作。

“我们全省集中统一的社保费征收管理系统,对接了24套社保经办系统,实现税务与社保数据实时共享,同时还打通税务部门与商业银行的数据接口,数据实时互联互通,费款直入社保专户。”广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人说。为确保缴费人的隐私得到有效保护,税务部门与人社部门拉通数据专线,通过互调接口,税务部门可实时获取社保部门传递的缴费人参保登记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及应征明细等,社保部门可实时获取税务部门传递的实征明细数据,确保待遇及时发放。

在信息共享之外,部门协同发展的触角还延伸至社保政策的落实落细上。在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的联合下,“税务+人社+医保+村(居)委”的联络员制度自上而下全面推出,深入街道、乡镇进行针对性辅导,确保广大城乡居民第一时间掌握政策变化,及时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上级带着下级做,各级结合实际干,各地积极拓宽缴费方式,服务广大城乡居民。汕尾市税务局在学校、村(居)委、金融机构等各个委托代征点配置移动智能POS终端机,改变了原有现金收款的缴费方式,缴费人足不出户即可将费款缴入社保专户。潮州市税务局积极做好村居签约扣费的宣传发动工作,并实现了网上签约,打通了代收代缴批量扣费渠道,搭建起“政府统一组织、委托村(居)委集中代收代缴为主、其他缴费渠道为有益补充”的城乡居民社保费缴费模式。

注重技术创新 构建多元化的缴费渠道

图为广东省税务局创新移动支付缴费方式,突破了税费划转时间长、社保延后办理的难题,实现了社保费实时直解入相应的各级社保基金专户。

广东省现有城乡居民社保费参保人近亿人,分布范围广、构成复杂。如何既确保城乡“两险”的顺利征收,又不改变缴费人原有的业务办理做法,实现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管户数量逐渐增多,服务质效依旧稳中向优。身处“治理现代化”和“数据智能化”的交汇期,广东税务部门凭借“互联网+税务”的社保费征管创新,在多元化缴费服务上给出了亮眼的回答。

据悉,为实现缴费人“最多跑一次”,省税务局牵头赴省内外开展调研,牵头成立技术攻关小组,主动对接人民银行、社保经办机构和软件公司,开发银行签约接口。社保经办机构采集缴费人的银行帐号后,可自动与各商业银行完成扣款协议的签订,并通过共享平台将银行账户信息实时传递给税务机关。线上办理电子签约实施后,解决了缴费人以往办理签约扣费需三边跑的问题。

“在解决三边跑的基础上,我们还继续将技术创新拓围,让社保经办机构、商业银行可经过接口改造直接获取税务系统的应征数据,对缴费人进行实时扣款,实现新增缴费人参保缴费‘只需跑一次’。”广东省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黄海军告诉记者。在征缴集中期,各大银行加大软硬件资源投入,银行端处理量从原来一天最高80万笔提升到现在的256万笔;增强扣缴效率后,办税大厅村居单笔缴费人数也从400人提高到5000人。

信息化手段的深度应用,在提高缴费效率的同时,还催生了缴费渠道的迭代升级。广东税务部门与金融、互联网领域开展跨界合作,将移动缴费覆盖至所有主流移动支付缴费方式,所有税种、费种。通过开发税务批量扣费、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粤省事、自助办税终端、银行网点查询缴费、POS机刷卡、银联支付等缴费渠道,同时满足了村居委和学校集中缴费、自行缴费、代他人缴费和以家庭为单位的缴费需求。

“‘全方位、全链条、全联通’智慧社保费征管体系的构建,是税务与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的方向,也是开展‘办税+缴费’一体化服务生态圈建设的必由之路。”黄荣告诉记者

据统计,截至目前,在缴费业务量占比方面,线上缴费渠道占各类城乡居民社保费缴费渠道20%,银行前台或者社保经办机构直接调用接口缴费占比20%,缴费人办理签约扣费后税务机关发起批量扣费占比50%,税务前台占比10%,缴费便利程度跨了一大步。

费款及时到账 保障社保基金安全



图为税务部门在街头巷尾宣传社保费相关政策

征管职责划转后,广东税务部门共接管了2646万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和7200万城乡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基础信息。

“移动支付缴费方式的两个‘全覆盖’,让所有单位纳税人和自然人、所有单位缴费人和灵活就业缴费人都能够随时随地、线上线下便捷缴款。”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人介绍,随着移动支付的广泛铺开,以往第三方支付方式下资金划解“T+1”的局限性也显现出来,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下,税款要第二天才能划入国库。

针对“T+1”的局限性,2019年1月,广东省税务局携手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和移动支付开发商、服务商,有效对接多元化支付结算技术,突破了税费划转时间长、社保延后办理的难题,在全国率先实现移动支付的税款实时直解入国库,社保费实时直解入相应的各级社保基金专户。

从“T+1”升级为“T+0”,既提速了款项到账时间,保障了支付的安全高效,更为及时办理社保待遇赢得宝贵时间,顺应了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趋势。“能够管好庞大的缴费群体,不仅归功于我们税收现代化技术的创新助力,还有赖于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管理机制的建立。”黄荣说。

记者了解到,面对社保费征管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工作标准不尽统一、缴费人重复参保、信息不唯一等问题,广东税务部门以全省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为契机,破除日渐凸显的社保费征管体制机制问题。自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后,广东税务部门充分发挥征缴数据高度集中、征管系统统一和征管经验丰富的优势,进一步理顺征缴机制,推动提升税务部门全险种、全人群社保费征管工作。发布了一系列业务办理指南,明确业务资料和工作流程,形成政策、征管、服务和信息技术的有机联动。

以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同频共振为手段,广东税务部门全新的社保费征管体系逐渐搭建起来。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缴业务的制度建设在规范社保征管信息化的同时,发挥着业务驱动作用,有力促进社保征管信息化的更新迭代、保持活力。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管理学院副教授宁少林博士指出,税务部门征收经验丰富、信息化建设和安全性机制健全,税费共治的新格局对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面提出的“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的要求,为接下来税务部门履行好社保费征管职责提供了根本遵循。广东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税务部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不断优化系统功能,提高缴费服务水平,推动完善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为广东省民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小贴士】

今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缴费方式有新变化,你都知晓了吗

问题1:什么是“城乡居民社会保险”?

答: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养老”)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居医保”)的统称。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合并成“城居养老”;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合并成“城居医保”。城乡居民就业后有“五险”保障,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于新生儿、学生以及其他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则可以由“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来保障。

问题2:谁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

答: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其中,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有本省户籍,但又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居养老”。“城居医保”参保范围则更加广泛,覆盖了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问题3:“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如何缴费?

答:如果您已经办理了参保缴费的银行代扣手续,请确保绑定的银行账号上有足够的余额,税务部门会定期扣费。

如果您是首次参保,请前往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选择缴费档次并采集银行账户信息。

问题4:税务部门提供哪些缴费渠道?

答:“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省事”、“粤税通”、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银行网点(现金支付)都可以缴费!除了个人缴纳以外,还可以为他人缴纳。

问题5:缴费信息怎么查询?

答:请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办税”--“用户中心”,绑定用户后进入“城乡居民保险”,就可以查询2019年1月以后的缴费信息。

(岳瑞轩)

责任编辑:丁骁